高密市水业公司,客户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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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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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市水业公司用水客户分类及水费缴费标准一览表                            单位:元/立方米

用水类别

 

自来水价格

代收费用

综合水价

水资源费

污处费

水附加(8%

垃圾处理费

生活用水

党政机关、学校、

部队生活用水

1.354

0.455

0.9

0.108

一户一表用水客户

每月5

2.817

(不含垃圾处理费)

生产用水

用于产品生产和

为生产服务的用水

2.194

0.455

1.0

0.176

——

3.825

经营用水

商店、饮食、

服务行业用水

2.194

0.455

1.0

0.176

——

3.825

建筑用水

基建用水

3.994

0.455

1.1

0.32

——

5.869

洗浴用水

桑拿浴、浴池用水

4.394

0.455

1.1

0.352

——

6.301

  说明:1、本价格依据潍坊市物价局文件《关于高密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批复的文件》(潍价格厅发[2007]8号)执行。
  2、本价格依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积极推进服务业用水与工业同价工作的通知》(鲁价格发[2009]136号)执行。
  3、污水处理费是我公司为高密市财政局代收的费用,水业公司收取后直接上缴财政。
  4、本价格自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
  5、2010年6月份开始,水业公司为城市管理局代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一户一表用水客户每月需交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5元,此部分费用与其他代收费一起上缴财政。垃圾处理费征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57号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09]74号、《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高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高政发[2010]9号、高密市物价局和高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高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高价字[2010]13号和高密市人民政府《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会议纪要》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