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提高水厂、污水处理厂生产综合管理水平,确保安全供水和处理污水达标排放,近日,公司出台了《供排水生产综合考核意见》。
《意见》要求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对各水厂和污水处理厂生产的各项内容现场监督考核。考核内容分为四大部分,即安全生产控制目标、水质工作控制目标、课题攻关设备管理控制目标、厂容厂貌和电气工作控制目标等四项考核。考核办法按分计算,总分为100分。考核结果按分值排出名次,对前两名进行物质奖励,年度内考核二次末位,该单位取消评选先进单位资格,三次末位取消单位负责人评选先进资格。
公司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考核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确保责任到位、管理到位、执行到位、监督到位。
图片说明:6月17日,供排水生产综合考核小组到各水厂进行了第一次考核检查。
(徐华)